什么是“选调生”项目?
发布时间:2013-03-02 浏览次数:
     选调生项目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的毕业生,直接进入地方基层党政部门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该项目从2000年开始实施。
    1.选调组织实施单位:省委组织部门
    2.选调对象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有理想,有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艰苦朴素,乐于奉献,敬业精神强;
   (3)组织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自愿到基层艰苦环境工作;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担任学生干部(包括班委、学生党支部委员、共青团干部、学生会干部)一年以上,或者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称号;
   (6)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7)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8)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一般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9)身体心理健康。
    3、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毕业生自愿报名,高校资格初审,择优推荐。
   (2)笔试。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3)考察与体检。
   (4)公示。
    4、分配
    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生源地、个人志愿及各地需求情况,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配工作单位,非定向生分配到有空编的乡镇、街道、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等基层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定向生分配到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法院、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