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生创业路,怎样越走越宽广
发布时间:2015-04-21 浏览次数:

                          安徽:大学生创业路,怎样越走越宽广

     创业是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省大学生创业意愿不断提高,创业人数不断增加,创业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创业资金不足、创业能力不强、创业环境不优等问题,仍困扰着大学生创业者。省人大代表戴敏、侯金波、丁明、余晓怀等,在广泛征集社情民意的基础上向有关部门发问。

    一问扶持政策是否落地?

    戴敏:我来自高校,在指导大学生就业创业中,了解到今年国家层面出台新一轮促进创业的优惠政策。国家的这些政策,在我省是不是落地了?

    省人社厅:为扶持以大学生为重点的青年创新创业,今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9部门联合下发《安徽青年创业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方案要求,通过完善创业政策、改善创业环境、提升创业能力、健全创业服务等一系列措施,重点扶持大学生等各类青年群体创新创业。其中,大学生(含国内各类高校的在校生、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为重点扶持对象。确定的目标任务是每年培育自主创业大学生1万人以上。

安徽青年创业计划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实施,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工商行政管理、团委、人民银行等部门协作推进,努力让更多青年释放出勇于创新创业的激情和活力。从政策措施上说,要构筑创业型城市、创业孵化基地、创业交流活动三大平台,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创业培训、融资支持、创业服务四大体系。

    二问 资金瓶颈如何打破?

    侯金波:小额贷款担保政策对于扶持创业十分重要,但目前创业群体普遍反映贷款难、门槛高。在这方面,我省有哪些具体措施?

    省财政厅:小额贷款是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举措。从2003年我省启动这项工作以来,到2013年底,已累计筹集到担保贷款资金15亿元,发放贷款额180亿,财政拨付贴息资金8亿,直接促进和解决了36万人的就业创业问题。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今年7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金融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创业的,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降低贷款门槛,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抵押、质押、联保贷款等多种方式,多途径为高校毕业生解决反担保难问题,引导银行增加贷款投放。设立青年创业引导专项资金,省财政每年投入2000万元,建立信用担保模式,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30~300万元信用担保。探索建立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

    团省委:为促进大学生创业,团省委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和相关地方融资平台,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1亿元规模信贷资金,目前已由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会推荐企业申贷3000余万元。同时,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会正筹备举办“青苗杯”项目资本群英会活动,旨在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风险投资对接。目前,活动已与国内外20余家风险投资机构及10余名天使投资人达成合作意向,并已获得100万元额度的种子投资基金,定向投资本次参与活动企业。

    三问 创业能力怎么提升?

    丁明:目前高校的创业教育相对较为理论化,大学生的创业实践非常不足,不少大学生在创业初期连基本的管理和财务知识都很缺乏。如何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教育培训,提升其创业能力?

    省人社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经信委将联合大力开展创业教育和培训。推动高校普及创业教育,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开发适合的创业培训项目;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推行创业模拟实训和创业案例教学及“赛飞”创业辅导培训;强化创业培训教学监管,探索开展创业培训绩效评估。

    团省委:我们以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会为载体,不断加强服务功能建设,初步构建了大学生创业扶持体系。今年上半年,我们不断加强创业辅导,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企业开展了大走访活动,邀请创业导师逐户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辅导,面对面交流解决实际问题。邀请俞敏洪等重量级嘉宾,举办两期“创业大讲堂”活动,现场听众近3000人。同时,通过“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大讲堂”、“青苗杯”项目资本群英会等系列品牌活动,不断辐射和影响大学生创业者,营造大学生创业的浓厚氛围。

    四问  创业环境如何优化?

    戴敏:大学生创业享受优惠政策,但程序很繁琐,有没有措施打通优惠政策的“最后一公里”?

    省地税局:我们对创业大学生,按规定减免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符合条件的应税服务可以扣减其实际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和省里的税收优惠政策,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对具体对象、程序、标准和管理等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便于各部门实际操作,便于大学生办理手续。

    余晓怀: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我省工商部门是如何落实,为青年创业者提供便利的?

省工商局:我省稳步推进这项改革,通过实行“先照后证”,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方式,进一步加速释放改革的红利。同时,根据《安徽青年创业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我们将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拓宽企业出资方式,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工商登记“绿色通道”,简化登记手续,优化业务流程,为青年创业者办理营业执照提供便利。